来源_西欧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据吗?
安卓版本:8.6.68 苹果版本:8.6.68开发者:北京东大正�?萍加邢薰居τ蒙婕叭ㄏ�:APP隐私政策:如何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问题: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不同税目”如何掌握?答案:资源税法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这里的“不同税目”,应当按照《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应税产品的细类掌握,如“黑色金属”下的“铁”“锰”“铬”“钒”“钛”等矿产品为不同税目,“盐”下的“钠盐”“钾盐”“镁盐”“锂盐”等矿产品,也属于不同税目,都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悸堑酵凰澳肯虑植煌魉岸韵罂赡苌柚貌煌氖视盟奥�,为了确保准确申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明确,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同一税目下适用不同税率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率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例如,江苏省规定铜矿石原矿和选矿产品分别适用3%和2%的税率,则该省铜原矿和铜选矿也需要分别核算销售额,按不同的税率申报资源税。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如何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