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西欧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4月底之前收到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能不能在5月1日之后抵扣?
【问题】2023年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回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更多推荐: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办理方式有哪些?
问题:如果上级单位无偿拿走下属国有单位的固定资产,不存在重组资产的事,是否需要缴纳?答案:这里的无偿拿走可否理解为无偿赠送,如果是这样,无偿赠送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增值税发票开具/认证/抄税/申报/清卡实训学习增值税全流程 全面掌握增值税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爽十一”购物,赠品如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