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西欧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对于纳税人的纳税服务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问题】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报送提示:“以下XX人员未填写正常工资薪金所得......”,请问这是怎么回事?【答案】请纳税人看一下提示中的人员是否属于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请根据以下情形判断:情形一:非在职人员:返回人员信息采集检查一下,人员状态需要改为“非正常”同时填写离职日期(若本月还有收入需要申报,状态先为“正常”,申报后再改状态),报送人员后,回到“申报表报送”再发送即可;情形二:在职人员:需要给提示里的人员重新填写正常工资薪金的报表,即使当月没有收入,也需要为员工生成0工资申报,不然会影响后期的累计收入。情形三:申报其他所得人员:人员信息采集中人员状态为“正常”,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择为“其他”或“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者“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操作流程是什么?
【问题】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4月,我公司立项自行建造一套环保施工设备,造价1500万元,2022年9月试用,2022年10月15日完成竣工结算,我公司这套环保设备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回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对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你公司是今年10月15日完成自建项目竣工结算,属于2022年第四季度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更多推荐: 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可计入开发成本核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