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西欧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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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收票方应如何办理进项税额抵扣?【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企业在税务部门如何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手读?
问题: 我公司投资成立一家新公司,新成立公司发生的相关筹建费用开具我公司抬头的发票,筹建费用是否可以计入新成立公司的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答案:北京局2019年11月11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第一期)中关于开办费无法取得发票的税务处理解答如下:问:我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准备设立新企业,由于尚未取得新企业名称和税号,无法开具抬头为新企业的发票,于是取得抬头为本公司的发票。现新企业成立,这些发票转到新企业,能否作为新企业的开办费税前扣除?答:考虑到新企业在筹建期间未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其发生的筹建费用由出资方或筹备组垫付,税前扣除凭证抬头为出资方或筹备组符合经营常规,因此在确认筹建支出真实且与筹备的新企业相关的情况下,可凭抬头为出资方或筹备组的扣除凭证在新企业税前扣除。参照北京税务局的解答,开具出资方抬头发票的筹建费用,可以在新成立的公司税前扣除。“通关秘籍”在手,职位晋升、跳槽涨薪、漫步人生路都不是事儿!戳图点击实务好课——会计实操六级通关集训营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频道, 支付快递费如何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