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西欧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湖北地税暂停2项涉企收费 多项措施支持企业减负
问题:疫情影响食材过期,需要作吗?答案:按照《财政部、国家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根据上述规定,因疫情造成食材过期变质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无需转出。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频道, 免税收入的进项税额应在什么时候转出?
哪些税费通过税金及附加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