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西欧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年满60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能领取养老金吗?
问题:一旦构成视同销售行为,应该如何确定?回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点击图片即可报名)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讲解的吧!胡静宏老师:注册会计师、全国财税实战专家,历任某大型企业税务经理、财务经理、具有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现兼任多家大型企业财税顾问、培训讲师。擅于深入浅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授出财务的深奥理论,把各种财务知识的内在联系层层剥离,给学员带来巨大冲击,使学员可以迅速地将培训内容转化为工作技能。本课程结合大量的案例,手把手的教您怎样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并加强你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和判断的实际应用能力!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 1季度结束后,部分未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申报受影响吗?
【问题】签订买卖合同双方是否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第十条 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更多推荐: 折扣额填写在发票的备注栏,是否允许抵减销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