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西欧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北京:电信业“营改增”设3个月过渡期
问题:适用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具体应该如何办理?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第九条规定: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六、本公告第一条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认证/抄税/申报/清卡实训学习增值税全流程 全面掌握增值税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超出经营范围的偶发业务可自开具发票吗?
【问题】被认定为非常户,会影响到纳税信用评价吗?【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更多推荐:■ 实务会员全新升级,岗位体系化课程,助力会计职场跨越,分为3阶段好课:会计上岗,总账会计,主管经理。学习财税知识,提升实操能力, 。 个人养老金享受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