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西欧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购进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进成本?
【问题】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具红字数电票?【回答】一般情况下,试点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票。但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允许开具红字数电票:(1)蓝字发票已作废、已全额红冲、已被认定异�?鬯捌局�、已锁定(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且未开具红字发票、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时,不允许发起红冲;(2)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改退)”、“已代办退税”、“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不允许发起红冲;(3)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冬奥会退税标签”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时,不允许发起冲红;(4)发起红冲时,如对方纳税人为“非正常”、“注销”等状态、无法登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时,不允许发起红冲。更多推荐: 发起红冲时,应如何选择红字发票票种?
【问题】企业2022年税务登记中的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但其实际主营业务为技术服务业,该企业能否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回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以下简称财税〔2015〕119号)第四条规定了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所属行业,也就是“负面清单”行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四条的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财税〔2015〕119号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根据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应以企业实际主营业务判断企业所属行业是否属于负面清单列示的行业,对于企业税务登记中的行业属于负面清单列示行业而实际主营业务不是负面清单列示行业的,该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但需根据实际主营业务调整税务登记中的所属行业。更多推荐: 将自有土地出租给物流企业,用于大宗商品仓储,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