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西欧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按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结转其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问题】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出租营改增前的房屋适用简易计税,房屋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企业需要向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吗?【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不需要向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更多推荐: 我国对出口退税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哪几类呢?
【问题】新参保个缴人员如何申请签订两两协议?【答案】新参保个缴人员可在社保经办机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时提供银行扣款账户,或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自然人登录)、深圳市微信税务局、@深税、办税服务大厅(第二税务分局除外)等渠道签订两两协议。(以深圳市为例)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财税问答精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