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新闻 > 正文

代开江门餐费发票《开票点击进入》西欧财务

代开江门餐费发票《开票点击进入》代开普通发票|设计费|广告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咨询服务费|劳务费|住宿费|餐饮费|电子设备等,可做账报销__西欧财务

来源_西欧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跨年度发票入账要怎么做会计处理?

          【问题】企业外购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软件,其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为几年?【答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27号)规定:“七、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企业从基金公司赎回基金是否缴纳印花税?

              【问题】个人转让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回答】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上述文件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更多推荐: 水电费没有发票,需要什么原始凭证才能税前扣除

              更多相关

            1. 销售退货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2. 跨境收购烟叶需要缴纳烟叶税吗?
            3. 自开发票如何加盖发票专用章?
            4. 水利建设基金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5. 中小微企业看过来!这些税费优惠政策可享受
            6. 购买体育彩票中奖五千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7. 加工费会计分录是什么?
            8. 服务费会计分录怎么写?
            9. 税务总局放宽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口径
            10. 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如何办理加计抵减声明?
            11. 公司结转本年利润账务处理是什么?
            1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财税广告服务
              服务热线 +086-52010628 传真 +086-20010536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03号瑞安大厦9层900A室
              沪ICP备657610d3号-1    
              Copyright©2022-2025 BOC. 西欧财务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