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西欧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排污费取消了吗?排污费和环保税有什么区别?
【问题】合伙企业合伙人该如何分配应纳税所得额?【答案】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的规定:“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匣镄椴坏迷级ń坷蠓峙涓糠趾匣锶�。”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老师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缴纳残保金?
问题:什么是“三流一致”?答案:所谓“三流一致”是指资金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业务流)保持一致。具体而言是指不仅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而且付款方、货物采购方或劳务接受方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稽查中一直非常重视发票的“三查”工作,即“查税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对检查发现的虚假发票,一律不得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税(包括免、抵、退税)和财务报销、财务核算,承担一定的行政处罚甚至遭到刑事处罚的法律风险。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个人取得的哪些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