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西欧财务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现金支票丧失怎么处理?
【问题】员工从企业取得的免费旅游形式的业绩奖励,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回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更多推荐: 一次性收取商铺租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问题: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如何处理?答案:一旦企业向个人进行融资,企业需要将之确认为债务。在这里需要注意一点,我们所说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主要是指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才用到的科目。而企业向个人融资,我们一般记为“其他应付款”,以此来处理。一般情况下,整个账务分为三部分:1.企业向个人借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借款2.企业向个人还款时:借:其他应付款——个人借款 贷:银行存款3.这里需要注意一下,企业向借款人支付利息时,需要代扣代缴,其处理为:借:——借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税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哪些?